该资产位于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1-6-58-6号,吉桦公路为吉林市通往永吉县政府所在地口前镇和及磐石市、桦甸市和北大壶滑雪场的必经之路,该资产为法院裁定,位于吉桦公路旁,为独立院落,现已出租,租期三年,至2017年6月15日,年租金5万元,用途为汽车修理厂。因裁定书笔误,未将3,075.20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权。
其中:国有土地面积为3,075.2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7年1月10日,土地他项权证号为永吉他项2001字第001号;房屋为1-3层(总层数3层),2000建成,混合结构,建筑面积2,26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权证号码为永吉县房权证口前镇字第1-14609号。
房屋售出后二次更名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房屋原有的陈欠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该资产涉及土地事宜由竞买方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联系人:冯爽 韩冰
联系电话:0431-853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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