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法六大修改
            明确“暗箱操作”交易无效

                  来源:人民网
    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正在审议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拟增设条款,规定在国家出资企业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等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明确规定为无效。

    据了解,在原《国有资产法》草案征求各方意见时,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在国家出资企业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等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应明确规定为无效,以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为此,草案增设规定:“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



发布日期:2008-06-24 16:11:06
来源: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